档案主题: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
归档时间: 2007年7月12日 9:11   立档作者: 赖跃飞   档案分类: 普通资料
关键 词: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
关联信息: 名称-普通档案  分值-1  级别----  等第----
内  容:

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

 

 

   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,预防、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和国务院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有关规定,制定本制度。

 

    一、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,学校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情报人(卫生老师)。

 

    二、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,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,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教育局报告。(电话:区疾控:5129488,教育局:58271015145414

 

   1、疫情报告人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、肺炭疽的病人、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,于2小时内,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。

 

   2、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、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,于6小时内报告。

 

    3、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,应当在24时内报告。

 

    三、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,不得隐瞒、谎报或缓报。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仰天湖小学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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